乘车责任书

时间:2024-05-01 19:56:21
乘车责任书

乘车责任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责任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责任书可以有效提升我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那么相关的责任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乘车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乘车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学校、学生家长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责任:

1、学校保证按教育部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做到教材、教师、课时三落实,让学生了解交通规则等基本安全常识。

2、学校必须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形势报告会,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交通警察作交通安全教育报告,培养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学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立《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栏。

4、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议,让学生家长及时掌握上级关于学校安全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

5、学校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要搭乘其他农用车辆。

6、学校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接送学生。

7、学校检查人员发现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二、学生家长的责任:

1、家长必须制止自己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下学。家长要对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上学、下学全程负责。

2、家长教育并保证自己的孩子上学、下学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不违章违规。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紧密配合,坚决执行学校制定的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孩子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上下学,也不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车辆。

3.家长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4.家长私自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孩子,如在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或其他群体性安全事件,学校和教师不负任何责任,由家长全部负责。

5、家长发现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或超员现象,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6、家长在为孩子选择乘坐车辆时,一定要帮助孩子识别车辆的合法性,凡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车辆都应具有交通部门签发的营运合格证,并有行驶证,年检合格证,车牌营运标识等。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都将视为非法车辆,家长要注意识别、叮嘱孩子坚决不乘此类黑车。

7、对于专门乘坐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家长应与车主签订有关协议,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拥挤车,不乘坐超速车,同时注意遵守乘车协议,在过程中不要随意技术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

8、凡因乘坐不合格车辆造成学生伤亡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该经常性地询问孩子上下学的安全情况等,并及时解决困难。

三、学校校长、学生家长双方对以上责任无异议后,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9月2日

乘车责任书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x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xx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xx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xx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 ……此处隐藏4845个字……确保我校学生顺利、安全中考,特与接送学生车主签定此责任书:

1、保证我校师生往返交通安全,出现交通安全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

2、必须按时接送学生,保证学生考试准时到场,如果自己的车有事不能出车,必须安排好别的车接送。如果延误学生考试,除负相关经济责任外,还要负相关法律责任。

3、接送学生时间与具体带队教师商定。原则上是考前1小时前来接,保证在早晨7:50前把考生送到考点,中午在13:20前把考生送到考场;学生考试后按时间表准时到考点来接。

4、遵守我校相关纪律制度,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考试期间交通安全工作。

  __x中学(章)

  车主签字:

  20__年6月21日

乘车责任书13

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乘车环境,确保孩子的安全,在学校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请各位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工作。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期间学生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

2、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赌气车。每个车辆安排一位跟车老师,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3、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学生一定要按时定点按规定线路候车,未按时间、地点乘车发生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

4. 校车行驶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严禁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点时,待车停稳后,学生方可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6. 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7. 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遵守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如家长不来接该生,一切安全由家长负责。

8. 以上双方职责,如不按要求执行,而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学生班级姓名: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_家长电话:__________

乘车责任书14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乘车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由我校(甲方)与________学生家长(乙方)签定乘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1、按我校规定时间、

上、下车地点: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 ___接,

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点变更或新到同学的必须与学校及随车教师达成协议后,有安排的情况下带好第一次接送路线及站点。

3、如果没有按我校规定时间接送学生,请家长自行安排学生到校上课。

4、如果家长没有准时到乘车地点接送学生,校车将把学生带回学校,请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

5、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按时间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6、如家长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而又不需要校车带回学校的,请家长直接找班主任和随车教师协商。

7、学生早晨候车期间和晚上放学下车回家途中,家长要加强监管,防止意外发生或去网吧、走同学、与不三不四的人接触玩耍等。

8、乘车期间不听随车教师的指挥违反规定的安全责任自负。

9、上下车不得拥挤,秩序、观看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下车。

10、乘车学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学校规定乘车,其责任自负。

11、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不退任何费用并处以本期不能乘车。

12、乘车同学候车期间必须排队、佩戴校卡、红领巾,否则,随车教师有权拒绝上车。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末。)

金华学校(甲方): 学生监护人(乙方):

安全主任: 学生家长:

乘车责任书15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的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接送车辆按规定停在指定区域,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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